員工分紅費用化, 就是把公司用紅利名義發給員工的股票(也就是俗稱的員工分紅入股), 依其市場價值列為公司的支出, 作為損益表的減項. 其推行主因是因為過去的一般會計原則存在著非常嚴重的瑕疵, 導致採用員工分紅入股政策的公司之盈餘被大幅度膨脹, 蒙蔽了許多投資者.
現在將員工分紅費用化, 原本利用員工分紅入股制度來掩蓋實質薪資支出的公司都將無所遁形. 員工分紅入股制度就屬電子業最積極採用, 電子業又是台股的主流, 想當然耳, 一提到分紅費用化自然就會導致台股摔跟斗.
員工分紅入股是怎樣影響財務報表中的盈餘? 依照現行會計原則, 員工分紅是屬於稅後支出, 不需要列在損益表中做為減項. 也就是說, 不管公司分多少紅利給員工, 公司提報的盈餘都不會因此減少. 很可笑吧? 公司的員工確實由分紅中得到薪水了, 而公司卻可以不必提列這筆支出, 所以只會看Eps的人真的是...傻兼衰啦
幾年前, 曹興誠曾為此辯護說, 公司以股票的形式將紅利發放給員工, 並沒有造成公司的實質現金支出, 所以不需要列為費用...真正是欺騙無知大眾.
以純會計的角度來看, 公司的財報的確如曹興誠所說, 並沒有支出. 但是換個角度來看, 一般股東的權益因為加入了分紅的股數而被稀釋了, 可以分得的盈餘和權益減少了, 這當然可以視為: 因為公司支付某筆費用導致股東可以分得的股利變少了.
光是這個原因就應該把分紅視為公司的成本科目, 然而還有更可怕的, 我之前也多次提過: 員工實際上的薪水到底是多少? 如果不用股票作為員工薪資, 那麼應該支付給員工的現金又是多少?
一張目前市價十萬的股票, 對員工而言真的只有十萬的價值嗎? 員工期待的市價是15萬? 20萬? 還是更多? 如果是用現金代替股票, 到底應該發多少? 如果不發這麼多現金, 員工留得住嗎?
這些隱性薪資, 由於現在是以股票發給員工, 所以帳面上看起來是: 0. 但如果把這些被隱藏的薪資加回去, 再重新檢視各上市櫃公司的財報, 你會發現很多金光閃閃的公司原來是鍍銅的. 一旦公司的股價下跌了, 公司員工就會因薪資大縮水而集體出走, 公司的實力也因人才流失而一蹶不振, 股價又進一步下跌, 惡性循環, 損失的還是股東.
因應員工分紅費用化新制,企業未來可能採行因應之道包括調高員工薪資、員工分紅改多發現金/少配股票、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買回庫藏股轉讓予員工、大股東以其股票信託方式酬勞員工、將部門分割出去成立子公司、發行限制型股票等,惟大部分因應措施仍不免增加企業營業費用、降低企業獲利。
若以(2006年度員工配股張數*12/31/2006股價為員工分紅費用化金額,其佔2006年度全體上市櫃企業稅後淨利比例為13.93%,其中電子產業員工分紅費用佔電子業稅後淨利比重達20.11% 、非電子業員工分紅費用佔非電子業稅後淨利比重為2.24%,顯見員工分紅費用化新制於2008年開始施行之後,電子產業獲利受衝擊程度較大。
過去,由於員工分紅不計入費用,造成許多企業員工分紅大舉侵蝕獲利,但財務報表並未顯現出來;未來新制施行之後,可透過制度明確規範,預期員工分紅佔獲利比重將明顯降低,對股東應屬有利。在新制實施之後,公司將因獲利降低而使得本益比往上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