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艷 福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好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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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真 話
作者: 百合 日期: 2012.01.26  天氣:  心情:
在充滿誘惑的社會中 要完全的信賴 是需要很大的信念 很多人都會試探愛情 查勤 調通聯紀錄 已是稀鬆平常的事 更有甚者請徵信社 鬧自殺 讓人更心生恐懼 唯恐沾惹上恐怖情人 惹來一生的惡夢 愛情不要試探 它總有很大的反作用力

很多人一有不高興 分手 二字便常掛在嘴上 也常常弄假成真 再來跟對方說 是句玩笑話 輕易說分手的人 是讓人很沒安全感 女人說這話也許只是撒嬌 試探男人到底有多在乎她? 但卻不知重傷了對方 也傷害了感情的信任度 分手是愛情的辭職信 動不動就提出 難保老闆不會有天批准 那就無法挽回了 常提分手 是不是也在暗示對方要另覓他人呢?

我因為太愛你 才跟你說再見 或者因為你太完美 所以我讓你去找更好的對象 動人的話只是個幌子 原因有二 一是她患了不治之症 怕耽誤對方 另一種就是另結新歡吧 分手時 人們總要求說理由 尤其是被告之的那個人 總希望得到一個自己可以接受的答案 其實無論給的理由 多麼動聽 其實是什都不會相信

求去的人 有時基於慈悲 什麼都不肯說 如果結局已注定 那就選擇一個漂亮的理由吧 我愛上比你更美麗的女子 肯定比你也不照照鏡子 黃臉婆 看到你我都覺得噁心 要來得好些吧 或者因為你不行 一定比你不懂我 殺傷力更大吧

別逼對方說出真正的理由 也別傻傻的說 你說說看 我可以改啊 請相信 不愛了 就是最真實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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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2-01-27 09:28
她, 52歲,桃園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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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1-27 08:35
他, 94歲,連江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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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1-26 09:19
他, 72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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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1-26 08:43
他, 72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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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1-26 08:33
他, 61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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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1-26 07:45
他, 72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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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1-26 07:39
他, 72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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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1-26 07:18
他, 72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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