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510354
 ♥甜心寶貝♡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在今年最後一天 做了一件事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沒問題先生-好看的片子還沒看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愛的定義
作者: ♥甜心寶貝♡ 日期: 2009.01.27  天氣:  心情:
有親密就會有爭吵,爭吵不是問題,爭吵反而是感情的潤滑劑,唯有當愛不再親密,爭吵才會變成問題。

為什麼一直在爭鬥,吵架,那是因為雙方都試圖要駕馭對方,試圖要佔有對方。吃醋在戀愛中或許令人興奮,但那僅限於開始的時候,記住,醋吃多了感情早晚會變質的。

想擁有愛,不是去求得愛,而是要去愛人。要去愛,不是去懷疑他的愛,那他一定會更疼妳。

如果妳去衡量別人回報給妳的愛,妳將永遠覺得不夠,覺得別人虧欠你,因為衡量的本身就不是出自愛。

真正的愛是在妳不需要另一個人的時候才會發生。

假如妳的付出不是心甘情願,或者是帶著有所求的化,那妳就不該去做,因為那遲早會變質的。

當有人接受妳的愛,覺得由衷感激的人應該是你,對方原可以拒絕妳的。

「真愛不球回報」因為愛的本身就是最好的回報。

當一個不愛妳的人要離開你,那是件好事,真愛他的話,妳就應該成全他的好事。妳假裝愛,妳不但欺騙他,也欺騙自己。

愛從不覺得犧牲,從不覺得負擔太多。

妳真的相信一個人,那承諾是不需要的,除非妳不相信他。

當妳是愛的,不管他做什麼都是對的,都是滿意的,當愛沒了,不管他做什麼都不對,都不滿意。

愛就是以他的快樂為自己的快樂,愛他就是以他的幸福為自己的幸福。愛就是要妳過的比我好。

對一個即將要離開的人,妳應該讓他留下最好的回憶才對,畢竟你們曾經愛過。

會愛恨交織,那是因為妳依戀他,同時又想獨立,妳想佔有他,同時又渴望自由,所以妳的愛總是帶來恨。

如果妳希望被愛,不是要求別人來愛妳,而是要讓自己變成一個值得愛的人。這世上本來就每個人都不同,妳可以是著去分享妳的喜好,但是妳不能強迫別人變的跟你一樣。愛不是改變對方,而是成全對方。

真正帶給妳痛苦的不是你愛的人,是你對他的期待,是那個期望帶給妳痛苦。

不管他怎麼樣,妳都愛他,因為妳愛的是他,不是因為他為妳做了什麼,這才是愛。
標籤:
瀏覽次數:438    人氣指數:4578    累積鼓勵:207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在今年最後一天 做了一件事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沒問題先生-好看的片子還沒看
 
住戶回應
 
時間:2009-02-06 18:03
恭喜!
您投稿「本週話題」的日記獲選囉!
我們將送您「那簡直不能叫做愛」書乙本
★請在2/10前以☆私密方式☆回覆管理員在您日記裡的留言,給管理員您的資料,逾期視同放棄得獎權利!
海外朋友可以留下台灣親朋好友的資料來代收^^
(1)參加活動名稱:日記話題< 你對「愛」的定義? >
(2)公寓住戶編號
(3)收件人真實姓名
(4)聯絡電話
(5)郵寄地址(含郵遞區號)
我們在收到您的個人資料之後的14天內,將書籍以掛號的方式寄到您府上。
★注意!請務必勾選「私密回覆」來回覆此篇管理員在您日記裡的留言,以免個人資料外洩,謝謝!

公寓管理員
 
時間:2009-01-30 23:16
他, 42歲,台中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1-30 23:06
他, 42歲,台中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1-30 23:07]:

沒事沒事 啦

 
時間:2009-01-30 23:01
他, 42歲,台中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1-30 23:02]:

我前男友

 
時間:2009-01-30 22:48
他, 42歲,台中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1-30 22:59]:

?

 
時間:2009-01-30 13:15
他, 42歲,台中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1-30 13:18]:

沒有經驗豐富啦
有人讓我 有所成長
但是那時候我不會想

 
時間:2009-01-30 13:13
他, 42歲,台中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1-30 13:14]:

這是經驗

 
時間:2009-01-30 13:06
他, 42歲,台中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1-30 13:12]:

沒有突然

 
時間:2009-01-30 13:02
他, 42歲,台中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1-30 13:06]:

呵呵 慢慢學習 沒人那麼厲害的

 
時間:2009-01-30 12:59
他, 42歲,台中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1-30 13:00]:

連我也做不到.


上一頁 | 下一頁
[最前頁] [1] 2 [最末頁]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