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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為什麼忘不了
作者: Super Alex 日期: 2019.04.15  天氣:  心情:
失戀的人都想要早日忘掉那個令我們傷心的人,
但愈是努力想忘掉;就愈是忘不掉。
還記得我們讀書時老師總是要求我們背東背西的,
但我們很努力了,還是背不好。
即使今天背好了,搞不好明天就又忘了。
人就是很奇怪的:想記的記不住,想忘的忘不了,
其實這是有科學根據的。
有研究指出一件事要永遠記住,就要經歷7 次的忘記。
換句話說,就是一件事,就是記住了,忘記了,又想起了,又記住了,
如此反覆8次後,就永遠記在腦海中。
人對於某些事為何一輩子都忘不了呢?
原因就是一直想、一直想,所以印象一直再累加。
那跟上述不是就有出入了嗎?不是說,
會有記住、忘記、想起、一連串的過程嗎?
為何未曾有忘記的感覺呢?
其實就是無時無刻的想,所以所有記憶過程都混雜在一起。
那就深深的鎸刻在腦海中,永遠難以抹滅。
真想忘記一個人、或一件事,那到底要如何做呢?
其實就是不要去想,慢慢地就會遺忘了。
那又要如何不去想呢?
就是讓自已忙碌,專注於眼前事務,就是要轉移目標及注意力。
那也不能一直忙,那會累死的。
所以閒暇時,就找一些自已喜歡做的事,
最好的方法就是再找個人,把所有精力轉移到新的對象,
那舊的自然慢慢就退位了。
以上是理論啦,我也是忘不了!
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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