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到濃時轉為恨,這是可以理解的事,卻應該儘量避免發生。兩人從相遇到相知,從相惜到相愛,
總要經過許多時間的相處,其中可能有摩擦、有爭執,但也少不了甜蜜、幸福的感覺。
萬一雙方的情感出現了問題,無法繼續走下去了,付出較多的一方難免心有不甘,
能夠放手已經非常難得,更多的是懷恨對方,充滿報復的心理。愛與恨是相容相存的一種矛盾現象,
只要是人,不可避免都同時存在著愛與恨,只不過有人可以將恨轉為愛,有人則是把愛變為恨。
有次,看到一則新聞報導,一位二十多歲的女子被殺害棄屍路邊,警方根據目擊者提供的線索,
查出殺人兇手,竟然是死者熟識的男子。原來嫌犯因為追求死者被拒,憤而殺害對方,手段十分殘忍。
難道愛不成就可以殺人嗎?這種自私的心態,以為愛就是佔有,
甚至為了愛可以不擇手段,根本就不算是愛。
作家白金漢說:「所有真愛都必須建立在尊敬的基礎上。」愛不是自私的佔有,而是無私的奉獻,
如果不能體認這點,往往容易因愛生恨。在心理學上,愛是一種懷有渴望、互相幫助的生活欲求,
而恨則是懷有敵意與攻擊的情感。可是,當我們很愛這個人,一旦對方離我們而去時,
為什麼又會產生恨意呢?道理很簡單,因為我們對同一個人,同時懷有兩種相反的感情與態度,
特別是內心欲求不滿,或達不到自己期望的目標時,通常會從愛產生憎恨的情感,
也就是愛的欲求越強烈,憎恨的強度也越大。
看到許多由愛生恨的例子,對分手的情人或離婚的夫妻尤其明顯。不管之前多麼深愛對方,
只要對方移情別戀,很多人的反應一定是由愛生恨,甚至把對方恨之入骨,很少會衷心祝福對方。
這是很不健康的心態,既然兩人曾經相愛,不管是什麼理由而無法在一起,都不該懷恨在心,
畢竟自己也曾享受過,有什麼資格怨恨對方呢?
作家羅賓‧ 諾伍德在《愛得太多》一書中,給面對愛情危機的人提出幾點建議:
1)尋求協助/尋求協助的範圍很廣,從去圖書館查相關資料,到尋求專業人士協助。
首先,妳必須先放棄能獨自處理的念頭,而且要瞭解自己應該接受專業協助,絕難以單獨解決。
2)視危機為當務之急/妳應該幫助改變自己,必須徹底投入,願意付出注意與關心,
徹底瞭解問題的根源,才有改善愛情生活型態的機會。
3)尋求同伴的支持/找一些了解妳問題狀況的朋友,或者加入一個可以支援妳危機處理的團體。
4)練習拓展精神生活/拓展精神生活,代表著放棄固執的自我,不再堅持事情非得照自己的意思不可。
5)停止控制對方/不再企圖以各種手段,包括使用非必要的討好、威脅、利誘等工具,
以便讓對方順從自己的意願。
6)面對問題與缺點/坦誠面對自己的問題與缺點,因為我們往往把不快樂的原因怪罪他人,
而否認自己的錯誤或選擇,應該徹底去除這個錯誤的做法。
7)探索自己/表示不需要對方來干涉妳的生活,不需要等待對方的支持,
妳自己可以改變自己的生活,妳才是唯一能夠依靠的人。
8)分享妳的經驗與教訓/藉著分享經驗來幫助其他面臨愛情危機的人,以妳自己的經驗,
作為他人處理危機的參考。
作家愛德門說:「為利己而愛的愛,不是真愛,而是一種慾。」恨不能解決問題,
只會增加自己的痛苦,倒不如把恨轉為愛,用心去愛更多的人,因為可以愛的人太多了,何必自尋煩惱。
• 給妳的愛情筆記 •
1)愛是懷有渴望、互相幫助的生活欲求,而恨則是懷有敵意與攻擊的情感。
2)面對愛情危機時,要尋求協助以及朋友家人的支持 。
3)讓藉由愛情控制妳的人知道,你不需要對方來干涉妳的生活,妳可以改變自己的生活,
妳才是唯一能夠依靠的人。
4)把恨轉為愛,妳可以用心去愛更多的人。
(本文作者/林慶昭)(摘自/學會愛自己: 32堂學習愛的筆記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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