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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感情"是2個人的事
作者: ★vi@vi♫ 日期: 2009.06.04  天氣:  心情:

"感情"是2個人的事

不是第3者或是第4者第5.........者

所去能插手的事

因為.....你不是當事者也不過只是各旁觀者

所以旁關者下的定論只能~~聽聽就好

再多的舉動 ~ 只會讓人看出的破綻

對於你們的計倆..........

無動於衷

什麼舊愛→→就是"有了新人你=舊人" 長江後浪推前浪

什麼新歡→→就是"新歡縮得妙"

這個解釋...你們滿意嗎


ps:我的日記程度→→幼幼班

!客倌~ 如果你不嫌棄可以繼續觀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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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5-01 14:43
他, 90歲,台中市,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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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4-07 17:17
她, 0歲,台北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1-18 08:28
她, 0歲,台北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6-10 17:13
他, 35歲,台中市,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6-10 17:19]:

恩...

 
時間:2009-06-10 17:06
他, 35歲,台中市,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6-10 17:11]:


當然不認識阿= =

 
時間:2009-06-10 17:01
他, 35歲,台中市,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6-10 17:04]:


你姊?

 
時間:2009-06-10 16:39
他, 35歲,台中市,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6-10 16:54]:

那...

我要找誰???...(⊙▽⊙)||傻眼

 
時間:2009-06-10 10:49
他, 35歲,台中市,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6-10 16:35]:


要不然...我要怎麼做

 
時間:2009-06-10 10:43
他, 35歲,台中市,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6-10 10:45]:


喔...

原來~~

 
時間:2009-06-10 10:31
他, 35歲,台中市,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6-10 10:40]:


撲~~笑死人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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