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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為什麼總在做錯事,才說後悔?
作者: Joseph阿星 日期: 2011.01.06  天氣:  心情:
也許,大家早就看過以下這則的新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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擋救護車 蕭姓博士生:我錯了
(中央社台北4日電)阻擋救護車的台灣大學博士生蕭明禮,今天透過中央社發表公開道歉信,除表示對自己行為深感「愧疚與懊悔」,將任志工彌補過錯,並向余老太太家屬表示,「對不起,我錯了!」

去年底在新店發生轎車阻擋救護車事件,當時救護車上有病患余老太太,影片被傳上網後,引起各方高度關注。車主被網友人肉搜索,查出身分是台灣大學歷史研究所博士生蕭明禮,整起事件在網路與媒體引發熱烈討論。

蕭明禮在道歉信中指出,他因為情緒失控阻擋救護車通行,並做出幼稚舉動,犯下無法容許的錯誤,造成社會極大風波,雖已向余老太太家屬表達懺悔與歉意,但自知仍難以彌補,深感自責。

道歉信中提到,「我所犯下的錯誤,有愧於身為學生應有之行為,不但讓台大蒙羞,更讓長期以來校內外許許多多照顧我、關心我的師長們無端受到牽連。為此,我一定要面對自己、反省錯誤,向母校、歷史系老師、同學致上十二萬分歉意,並靜待、接受司法的調查結果,坦然面對處置」。

對於此事在社會引起軒然大波,蕭明禮在信中表示,「我非常後悔且害怕,一開始恐懼到不知該如何面對」;經過師長們的開導後,他了解到逃避無濟於事,必須認真檢討自己。因此,他決定以擔任志工、從事社會服務的方式,向社會大眾彌補過錯,以求自新。

信件最後,蕭明禮再度對余老太太的家屬表達歉意,他說,「對不起,我錯了!」1000104

蕭明禮公開道歉信全文

(中央社台北4日電)阻擋救護車的台灣大學博士生蕭明禮,今天透過中央社發表公開道歉信,除表示對自己行為深感「愧疚與懊悔」,將任志工彌補過錯,並向余老太太家屬表示「對不起,我錯了!」

去年底在新店發生轎車阻擋救護車事件,當時救護車上有病患余老太太,影片被傳上網後,引起各方高度關注。車主被網友人肉搜索,查出身分是台灣大學歷史研究所博士生蕭明禮,整起事件在網路與媒體引發熱烈討論。

公開道歉信全文如下:

本蕭明禮,因情緒失控,阻擋救護車通行,並做出幼稚舉動,犯下無法容許的錯誤,造成社會極大風波,我雖已向余老太太家屬表達懺悔與歉意,但自知仍難以彌補,內心十分痛苦,這件事連帶影響校譽,更令我感到自責。

本人造成此一令人遺憾的事件後,從12月25日以來,連續多天都以電話、簡訊向何小姐、何神父表達我的歉意,我知道太遲了,但心中仍希望能有彌補的機會。

我所犯下的錯誤,有愧於身為學生應有之行為,不但讓台大蒙羞,更讓長期以來校內外許許多多照顧我、關心我的師長們無端受到牽連。為此,我一定要面對自己、反省錯誤,向母校、歷史系老師、同學致上十二萬分歉意,並靜待、接受司法的調查結果,坦然面對處置。

這件事在社會上引起軒然大波後,我非常後悔且害怕,一開始恐懼到不知該如何面對。其後,師長們提供許多建議,與我溝通,並協助、開導我如何面對已經犯錯的事實,讓我了解到,逃避無濟於事,必須認真檢討自己,砥礪自己。我非常對不起大家,深感愧疚與懊悔,因此我已決定以擔任志工,從事社會服務的方式,向社會大眾彌補我的過錯,以求自新。

最後,我還想再對余老太太家屬說:對不起,我錯了!

蕭明禮 20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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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姓駕駛人從201012/24日案發,到他2011年1/4日從中央社發出新聞稿正式道歉,之間長達了11天,原本阿星以為蕭姓駕駛打算龜縮起來,不打算出來道歉,也可能受到輿論的壓力,才終於寫的道歉信,但不管如何,他終究還是道歉了,又或許他心理真的感到後悔,想真心的道歉.但阿星不明白,為什麼總要在做錯事了,才事後說反悔?如果事先想到的話,相信今天社會案件一定減少很多.就像很多罪犯,做了許多作姦犯科的事以後,才說後悔,你這時說後悔有用嗎?來不及了,你的人生已經留下污點了!當然,真心悔改是最好,但阿星最痛恨的是,有些犯罪者,總是說事後很後悔,但後來又不斷的繼續故態復萌,這種人渣,真是比下地獄都還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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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1-08 15:08
他, 63歲,台中市,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1-01-08 15:33]:

現代的人應該性本惡了吧... [(-*] [:-x]

 
時間:2011-01-08 14:36
他, 39歲,台北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1-01-08 15:35]:

小誠你寫的很好ㄟ,你也寫篇日記來看看嗎,你的文筆也不錯啊,我也覺得社會不是現在病了,是以前就病了.. [:(]
你今天沒出去啊?天氣很好ㄟ.. [:P]

 
時間:2011-01-08 09:11
她, 76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1-01-08 14:33]:

就是啊,我覺得現代的人做事很衝動,往往都不考慮後果的.. [:-x]

 
時間:2011-01-07 19:07
他, 48歲,新竹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1-01-07 21:57]:

是啊,當然沒辦法改變,在這種社會下,會改變才怪呢! [:-x]

 
時間:2011-01-07 15:07
他, 52歲,台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1-01-07 21:59]:

喔喔..屌威哥,我了你的意思了,抱歉喔,
讓你很難發言... [X-D]

 
時間:2011-01-07 13:57
他, 52歲,台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1-01-07 14:58]:

唉..屌威哥,我這裡大家都一視同仁,沒有什麼誰有立場誰沒立場的,尤其我還真希望屌威哥能開金口呢! [;-)]

 
時間:2011-01-07 12:23
她, 40歲,新竹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1-01-07 13:45]:

或許是吧,但我真的希望他是真心想悔改,不然沒藥救了.. [:-x]

 
時間:2011-01-07 05:08
他, 52歲,台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1-01-07 13:50]:

屌威哥你也發一下言論吧... [X-D]

 
時間:2011-01-06 22:58
他, 48歲,新竹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1-01-07 00:30]:

就是啊,被抓到了都慣性說:我很後悔!但放出來以後,竟然還繼續最壞事.. [X(] [:-x]
我是覺得啊,那些人之所以敢這樣,就是台灣的法律太輕了!

 
時間:2011-01-06 18:44
他, 48歲,新竹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1-01-06 22:47]:

恩恩..你的想法跟我一樣,我也在懷疑他本來不是甘願認錯,一定是周遭的壓力太大,最後只好趕快投稿認錯說..
好像聽說後來又有一個比中指的阻擋消防車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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